发布时间:2025-07-28 12:13:37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4月8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高站位高境界,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切实增强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压紧压实整改任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等6次,制定106条整改举措,对35个具体问题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三是坚持高要求高效能,全力提升整改质效。逐一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持续放大巡察整改成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3人,批评教育9人;建立完善制度46项;追缴资金2,309,508.11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409,200元。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新质生产力学习质效。认真全面的学习了2023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结合集团主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工作要求,编制集团《主业做优做强三年规划(2024-2026)》,组织召开集团主责主业发展研讨会,并邀请温州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院做新质生产力专题讲座,大力推进新质生产力与集团战兴产业培育发展同频共振。
(二)拓宽企业保值增值渠道。研究制定了《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业及布局结构优化方案》,系统调整产业布局,大力整合集团主业,进一步提升集团保值增值能力。注册发行了3亿元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产品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完成温州市智算中心一期项目投资,并加快推进瑞安综合储能站(集成站)、瑞安3号海上风电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落地。
(三)认真谋划市级重大项目。完成拟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排查,形成《2023年度重大项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确定实施重大项目6个,终止实施项目2个,决策更加科学准确。同时,修订《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研究,增强项目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并通过主业拓展专班工作机制和重点项目督查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强项目研判,督促责任落实,保障重大项目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
二、关于“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合规治理体系。聚焦集团重点领域,编写《采购合规管理指南》,成立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委员会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履职清单》《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审查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完善合规治理体系。
(二)减轻短期偿债压力。针对流动负债超流动资产的问题,通过发行低利率直融产品提前置换高利率的流动贷款等一系列整改措施,积极推进债务结构优化,修订完善《到期债务风险预警与处置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将短期偿债能力相关财务指标、调控债务结构等要求纳入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三)严控企业经营风险。全面排查集团系统2020年以来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通过制定《法律案件纠纷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利用国资大脑案件管理平台强化案件纠纷管理,并组织开展合同管理专题培训,强化员工法律意识。修订《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修订)》,将账龄3年以上应收款(含预付款)的催收纳入工作要求。
三、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严肃大额资金核销流程。围绕往来款核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核实,并形成《应收款核销的调查报告》。聚焦对外借款内控建设情况开展排查,形成《关于开展企业对外借款内控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集团将持续加强对外借款的监管工作。修订完善《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修订)》,将往来款核销的相关规定纳入制度,往来款核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二)完善更新管理制度。针对集团及所属企业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聚焦资金管理审批范围及权限问题,修订《温州快鹿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温州快鹿集团有限公司团购业务管理办法》《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存放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三)从严管理房产产权。全面排查集团物业房产及产权管理情况,持续加强对租金收缴、合同履行方面的监督管理,细化资产管理工作。对产权登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产权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对产权制度进一步细化补充。
(四)加强老集体企业监管。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托管集体企业房产租赁情况、高额借款情况、“私户公用”情况,修订《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集体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集体企业的资产租赁行为。成立集团托管企业财务服务中心,统一财务核算。同时,编制《营运公司托管集体企业借款指引》,规范托管集体企业借款行为。
四、关于“扛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制定《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5)》,全面完成集团14家单位清廉国企创建,并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清廉国企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同时,对所属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各单位均已建立相关制度;对集团2020年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并对个别年度考核结果不符合规定情况予以纠正。
(二)落实到位“一岗双责”。围绕巡察整改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存在的不足及短板,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集团纪委发布《关于印发“暖心回访教育”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暖心回访教育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度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做到精准监督。
(三)扎实扎严工作作风。开展集团工作专班运行情况及作风效能情况排查,发现效能问题4个,相关人员已即知即改;发现7个专班工作已完结,发文予以解散;结合主业拓展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市工业与能源集团主业拓展工作专班方案》,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修订《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作风建设。
五、关于“内控制度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拉紧违纪违法禁线。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集团制定《违纪违法情况报告制度(试行)》,并编制印发《国有企业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选编》300余册,强化以案明纪的警示效果。2024年受理问题线索10个,信访件5件,查办违纪案件4件,党纪政纪处分4人,诫勉教育1人,批评教育4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不良作风。
(二)严管因私出国(境)。全面排查近5年以来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情况,对相关经办及审批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各所属企业严格把关,严肃执行领取归还规定,从严批复管理。修订完善《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信息登记、证件管理、审批程序等内容。
(三) 严格整治证书挂靠。全面排查集团及所属企业证书挂靠问题,对持证人员证书使用情况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进行比对确认。发现所属能源公司中层干部存在违规挂证情况,责令其注销证书并清退挂证所得1.3万元至廉政581专户,同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制定《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对证书种类与分类、证书使用与管理、监督与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证书管理。
六、关于“财经纪律较为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缴纳住房公积金。全面排查集团及所属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并对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多缴公积金进行清退。同时,要求各所属企业自2024年度7月开始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严格按《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的通知》规定执行,并修订完善《2024年度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建考核指标细则》,将住房公积金申报要求纳入考核内容。
(二)加强完善薪酬管理。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集团及所属企业薪酬发放情况,发现所属能源公司存在个别人员违规发放薪酬问题,责令追回违规多发的薪酬,同时要求能源公司人力资源部加强制度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修订完善《关于规范集团干部选任和严肃组织人事等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工作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防止违规发放薪酬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格按标发放劳务费。全面排查96家集体企业返聘负责人劳务费发放情况,发现2家企业返聘的企业负责人在核定的劳务费之外领取交通费、通信费等福利,已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修订营运公司管理的《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规范托管集体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并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防范企业负责人违规取酬。
七、关于“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主体责任。集团将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纳入集团总体业务培训计划,并举办了“2024年度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及党务工作者轮训示范班(第二期)”。全面排查集团及所属企业职工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事先征求基层党支部意见情况,发现部分所属企业存在未事先征求基层党支部意见问题,并作即知即改。修订了《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流程。
(二)弥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排查集团基层党组织支委会配备情况,发现所属企业个别党组织存在缺配问题,已通过新增支部委员以及转接组织关系等方式完成问题整改。针对发展党员教育培训不重视问题,修订完善《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建考核指标细则〉的通知》,将参训对象学习情况纳入党组织党建考核,逐级压实责任。金海蕴公司党支部已于2022年底完成后进党组织的整改,2024年已申报创建国资系统“四强四优”党建示范点。
(三)强化党员管理力度。调查核实“7名党员党组织关系接收时间过长的问题”,未发现人为主观原因导致转接延时的情况。修订完善《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新入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严肃不在岗党员管理问题,木材集团修订《中共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不在岗党员管理办法》、营运公司制定《中共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不在岗党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不在岗党员的监督管理。
八、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集团党委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于2024年9月6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全面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挖思想根源,坚持立行立改,明确整改任务和举措。全面排查双重组织生活未严格落实的问题,修订《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将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督查内容。针对组织生活会记录流于形式的问题开展基层党建督查,修订《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并于10月16日-18日举办“ 2024年度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及党务工作者轮训示范班(第二期)”,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落实落细“三会一课”。2024年以来,集团党委对“三会一课”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修订了《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执行,并举办“ 2024年度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及党务工作者轮训示范班(第二期)”,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均已达到标准。
(三)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全面排查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党组织近五年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情况,除发现冶炼公司2022年度评议存在不规范情况外,其他各党组织均按要求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充分发挥了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冶炼公司党员民主评议档次确定不符合要求问题,冶炼公司已对当年评议情况进行整改,现已达到标准。
九、关于“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谋划队伍建设。全面排查所属企业中层干部配备情况(包含年轻干部),发现各所属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中层干部岗位空缺情况以及中层干部交流培养力度不够问题,集团于2024年9月调整了34名中层干部任职,通过统筹谋划,逐步减少岗位空缺,加强干部多岗位交流锻炼。同时,修订《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优化干部培养制度体系。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排查集团所属企业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执行情况,针对一把手离任纪律问题,集团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根据指导意见,已由市委组织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由集团领导对时任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时任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下发《关于规范集团干部选任和严肃组织人事等工作纪律的通知》(温工集〔2024〕99 号),进一步严肃纪律。
(三)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全面排查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干部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均未建立人事档案专项管理制度,档案日常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等问题。为此,集团研究制定了《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范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也根据实际配备了12名档案管理专员。
十、关于“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国有资产权属登记。 全面排查集团资产未完成权属办理问题,发现集团系统土地房产权属不清有49宗,集团积极对接属地政府及市级职能部门明确办证路径,发函协同办理,截至目前其中25宗已做销号处理,办理权证16宗,余下8宗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处置中。
(二)严格落实应收账款管理。对应收账款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完成14户逾期应收款登记建卡工作。同时修订完善《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修订)》,增加分户建档,建立逾期应收款项登记建卡条款,并明确逾期应收款登记卡内容。
十一、关于“专项审计问题解决不够果断”问题的整改
加大租金收缴力度。围绕拖欠租金问题,建立租金欠缴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专人管理,实时跟踪推进。对于新租赁资产,设置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防范化解欠租风险。
下一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推进问题销号。加强问题整改的动态跟踪,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按照整改方案,建立跟踪机制,紧盯时间节点,直至整改完毕。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注重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既解决“当下改”具体问题,又建立“长久立”治本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切实放大巡察整改成效。三是注重推动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效,奋力为我市实施“强城行动”、冲刺“双万”城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贡献工业与能源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55598011;邮政信箱: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东龙路50号,邮政编码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对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85205718@qq.com。
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