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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盛昌路1号南首300kW/645kWh分布式用户侧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08:20:23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盛昌路1号南首300kW/645kWh分布式用户侧储能项目, 已由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1-330302-04-01-424646核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盛昌路1号南首,吉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利用温州吉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自有土地面积建设300KW/645KWh储能设备,占地面积约18平方。项目总投资90.34万元,计划服务期:60日历天(自开始工作时间起,至竣工投产时间止)。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盛昌路1号

2.2招标范围: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含设备吊装)、配网侧线路和间隔的改造、设备及系统调试、电能质量评估、电网验收(若需)、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提供零备件、设备系统测试报告、操作及维修手册等,负责为投标人投保的工程保险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按照国网要求提供合格的电能质量评估报告,负责安全生产设施、消防系统“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负责委托消防系统审查、具有消防验收资质第三方单位进行消防验收及其他投产所必须的满足国网要求的相关评估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储能电池系统、PCS系统、储能电站EMS系统、动力电缆、低压控制电缆、通信电缆、消防系统(含火灾报警)、监控系统、防火隔墙、空调系统等设备材料供货及施工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

2)本项目土建和安装工程、提供施工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系统“三同时”工作及验收;

3)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自  /  /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3  24 17:00,每个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前往温州市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905室报名领购招标文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501942547@qq.com邮箱报名领购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拒绝其投标。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wzgyjt.com)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2025 3  31 14:30,地点为温州市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905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活动。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若不出席或不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

人:先生

联系电话:13819736105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905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505771347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