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告 > 公示公告

温州陶瓷品市场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4 12:15:06浏览次数:

  一、商铺情况: B11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15.2平方米,月租金67/㎡;4012-4013号商铺,建筑面积163.73平方米,月租金56/㎡;3022-3024号商铺,建筑面积283.63平方米,月租金80/㎡; 2017号商铺,建筑面积177.55平方米,月租金74/㎡;2004号商铺,建筑面积111.65平方米,月租金74/㎡; B009号商铺,建筑面积111.67平方米,月租金67/㎡;B108号商铺,建筑面积107.95平方米,月租金75/㎡;办公楼六楼北区,建筑面积431.4平方米,月租金30.96/㎡。

  二、承租期限:租赁期限3年。

  三、招租对象: B117号商铺、B009号商铺、4006号商铺、B108号商铺招租对象为建材行业家居木业类,4012-4013号商铺、3022-3024号商铺招租对象为建材行业家居瓷砖类,2017号商铺、2004号商铺招租对象为建材行业家居卫浴类,办公楼六楼北区招租对象为建材行业,具有较好品牌且业绩优良、有持续竞争力、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的公司、自然人。

  四、报名条件:

  1、要求有良好信誉的公司或自然人。

  2、公司报名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带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自然人报名的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品牌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温州市级总代理及以上)。

  5、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6、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7、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

  8、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承租人确定: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者,通过评分及竞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

  六、定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4万元整定金。定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七、根据公司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该招租公告将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内如无承租意向人报名,公告继续有效,直至确定承租意向人为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温州国际家居装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7-89707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