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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黎明西路29弄2号电子大楼301室出租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19 14:53:30浏览次数:

  坐落在温州市黎明西路29弄2号电子大楼301室房产经评估机构评估,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29弄2号电子大楼301室

  二、建筑面积:24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温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四、租赁期限:11个月,即从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

  五、租赁期总租金:66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反映,监督电话:88896059。业务联系电话:88896069

  

   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