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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估项目选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6-10-25 10:16:23浏览次数: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对位于温州市府前街182号店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租金评估,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开招标国资委中介机构库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评估。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州市府前街182号店面租金评估。

  2、评估时间:中标后3个工作日。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1、请提供相关的企业资质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报价:只允许有1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委托评估的应标方案须密封装订加密封条,封口处应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评标方法。

  结合标书方案以最低报价中标。

  四、特别说明。

  1、我公司对投标书保密,恕不退还。

  2、如未中标,恕不另行通知。

  五、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

  受邀资产评估公司收到聘用(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与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业务约定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弃权。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6330日下午17点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评审后确定中标人,并书面通知(第一时间电话通知)。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黎明西路30712号机械大楼901室)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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