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告 > 公示公告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所属市区飞霞南路20号部分厂房(店面24 m2)续租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5-04-09 15:20:13浏览次数:

  市区飞霞南路20号-12的原方正企业集团部分厂房24m2),为店面24 m2。根据市场询价该店面租金建议值为15840元/年。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鹿城南郊惠芳五金工具修理店,租赁期限为2015年620日始至2016619日止,年租金17280元。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如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联系电话:88835422


  2015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