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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原白鹿外国语学校办公楼四楼物业租赁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4-09-30 11:23:20浏览次数:

  本出租物业位于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内的原白鹿外国语学校办公楼四楼(面积为1103.63㎡),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拟将以每月16元∕平方米的价格租赁给吴良明,并要求其缴纳押金6万元,租赁期限为三年。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8780037。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